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

聯合/台大論文造假事件能裝作視而不見? 2016-11-18 聯合報社論

但是,郭明良被發現有問題的文章所刊登之期刊,是頗具影響力的刊物,其誤導學術發展的「造孽」更為嚴重,對台灣的國際學術聲望的負面作用也更大。

學界近日爆發驚人的論文造假事件。台大某生化研究團隊接連有五篇論文遭檢舉其圖片及數據造假,部分已從國外知名期刊撤下,且當事人之一的郭明良教授已辭去台大教職。可見,此案證據確鑿,已非「疏忽」、「助理錯誤」等尋常理由所能矇混過關,必須嚴格檢視、嚴厲究責。
較之過去幾件論文抄襲,或教育部前部長蔣偉寧所涉及的評審造假案,此次事件更為嚴重。首先,以前的抄襲或評審造假案所刊載的期刊聲望較尋常,故其負面效應尚不致影響學術發展。但是,郭明良被發現有問題的文章所刊登之期刊,是頗具影響力的刊物,其誤導學術發展的「造孽」更為嚴重,對台灣的國際學術聲望的負面作用也更大。
其次,助理或學生因偷懶或剪貼前人文獻回顧的抄襲,通常只是由於疏忽偷懶,這種過失可能只在某個學生或某個助理任職時發生一次。但是,數據及圖片造假,則是作者處心積慮要誤導期刊編輯,通常會食髓知味而成累犯。此舉,違反學術倫理之惡意極為嚴重,絕不可輕饒。
當學術研究者一再靠造假的論文得到學界肯定,其學術聲望往往也不真實地水漲船高,進而取得學術行政高位,甚至主導分配學術經費與資源。例如,蔣偉寧做到中央大學校長與教育部長,郭明良做到國科會(現科技部)生物處處長、台灣大學院長、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其共同作者楊泮池則是現今台大校長。他們位居要津,每年手上可分配支用的經費超過百億。如果主導科研經費分配的掌權者竟是論文造假、剽竊之輩,那麼他們的經費分配當然是師心自用、毫無公信力可昭。這對國家科技研發的衝擊何等重大?
因此,政府若不予以嚴厲追究,又如何能讓學術界重拾信心?科技部與台灣大學目前對於此事都只從「倫理責任」出發,卻對類似「小偷當上警察局長」的制度性扭曲,裝作不聞不問。這樣的態度,顯然與社會和學術界的認知大有落差。
郭明良論文造假案引發的另外一個爭議,則是共同作者靦顏規避責任。兩年前的論文評審造假案,主角是陳震遠兄弟,蔣偉寧是共同作者。今天,郭明良是論文造假案的主角,台大校長楊泮池則是共同作者。共同作者就是「共同撰寫文章的人」,如果當年文章發表時共同參與記者會、共同享受文章發表榮譽、因共同榮譽而拿到科技部的獎勵金、當上學術行政要職,甚至接受中研院院士的榮銜或提名;那麼,一旦論文證明有重大瑕疵,這些共同享受的榮譽、金錢、名位,當然應該自動受到重新檢視,甚至是自動歸零。簡言之,共同作者「有福同享、有難不當」的詭辯邏輯,社會當然不能接受。學術界要求台大校長楊泮池承擔起等同於蔣偉寧的責任,自是合情合理的期待。
最後,我們也要對國內學術社群時有所聞的違反學術倫理現象,提出沉重的檢討。學術成就與榮譽來自於學術發表,這兩者之間的關聯,在任何社會都切斷不了,也不應該切斷。因此,理論上做研究是為了求真求善求美,但實務上,卻不乏為求名求利求官而做研究之輩。可以斷言,不論是通訊作者或共同作者,往往是名利薰心之輩才可能捲進論文造假或抄襲的漩渦,因為他們對嚴謹並不在乎。
台灣學術界充斥著老師掛名學生、大尾掛名新進等陋習,甚至借用實驗室的設備都被要求掛名做買路錢。台大校長捲進學術倫理風波,這已非首次了,台大與科技部的調委員會將如何處理自己的校長與自己的前生物處長,我們不得而知;但是社會所期待於此事者,卻不只是個人知情與否的辯詞,而是能不能對台灣「大量掛名發表/累積學術勳章/掌控學術資源」的醜陋情狀,用堅定的作為,做出反省與斷然處置。

延伸閱讀:科學誠信 誰該對造假負責   許英昌/中正大學生命科學系兼任助理教授(台北市)聯合報2016-11-17 http://ccmmww.blogspot.tw/2016/11/2016-1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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