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

觀課,有那麼可怕嗎? 黃益中 09 Nov, 2016

拿教學智慧財產權作為拒絕觀課的擋箭牌,我想優秀的老師應該是會覺得光榮,怕被模仿的話,未免太小看自己的教學創新能力。

預定107年上路的十二年國教課綱,規定中小學老師和校長每年必須至少公開授課一次,台中市提早實施引起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反彈,反對公開觀課;市府受理調解達成「尊重教師自由意願參與公開課及參與觀課」,又引起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及台中市家長團體反彈,痛批「教得好怕被人家看嗎?」
對於公開觀課,我一向主張教室開放,對老師而言,每堂課都影響著數十位學生的受教權,當然要認真經營。既然是認真準備的課程,當然不需害怕專業人士入班觀課,甚至是必要的錄影錄音,當老師的人應該坦蕩蕩,公開接受檢驗。至於拿教學智慧財產權作為拒絕觀課的擋箭牌,我想優秀的老師應該是會覺得光榮,怕被模仿的話,未免太小看自己的教學創新能力。
因為開放教室、開放觀課,我們才有正當理由拒絕過去教育部堅持推行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詳見:這也敢稱「教師專業」?長官,錢不是這樣花的!)。
不可否認,校園內確實有極少數教學不力教師,我自己就聽過有上課只照唸課本不管學生能否理解的,口條不佳、講課不清不楚甚至是教錯的,上課常聊自己私事耽誤學生正課的,播放與課程無關的好萊塢娛樂影片等等,由於欠缺強有力的處理輔導機制,難怪最後家長團體才會引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要將教師分級評鑑,而且一度要列入《教師法》,以保學生受教權益!
我已經多次提醒,這種「因噎廢食」的全面分級評鑑,由於依賴紙本檔案,最後反而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傷害到花費大量心力在孩子身上,真正認真備課、上課、改作業的老師。(詳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災難——劣幣逐良幣
既然教育部已經從善如流,從明年起取消「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未來也不會列入《教師法》,那我們當老師的人更應該做給社會看,根本不需等到107年的十二年國教,現在就可以觀課!
公開觀課並不是指任何人都能隨意進出教室,也不能打擾到老師與學生上課,只能像壁虎一樣,安安靜靜。觀課者至少要是專業教育人士,畢竟觀課的目的是要精進教學、提升專業能力,而不是在監視老師,更不是在看表演看秀,所以那些與專業不相干的家長,既然已經有老師與行政人員在觀課了,請放下你們的擔心。
最後,我還要強調一點,中小學的校長與主任也應該親自授課與接受公開觀課,而且這個授課不是沾醬油式的一年上個一、兩堂課,而是依據他本身的教學專長授滿一整學年的課程。校長與主任都是老師出身的,別說因為太久沒教所以現在不能教書了,這不是理由。
帶過兵的人都知道「身先士卒」的道理,戰場上要能克敵致勝,一定是指揮官帶頭衝鋒,如果領導者只會出一張嘴然後躲在後頭,底下的阿兵哥又怎可能心服口服同舟共濟?
不過,我們也必須幫校長解決分外的工作。一位高中校長是這樣說的:
自己喜歡上課,但目前中小學校長工作仍以行政領導、管理為主,還要跑紅白帖、社區活動,大環境若不改變,要校長肩負課程領導,非常衝突。
這裡反映出一個非常荒謬的現象,為什麼學校的校長要去「跑紅白帖、社區活動」?辦教育跟紅白帖關係何在?不管是被迫去,或者是自己想去,這件事本身就不正常!地方縣市的教育局(處)必須硬起來,保護校長不受無關雜務的干擾。
公開觀課不只是趨勢,更是必須。而校長主任站上講台上課,則是休戚與共的榜樣。互相提攜,互相成長,與時俱進,受益的不只是學生,最大的獲益者其實是老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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