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韓良露/咖啡館裡的平權課 聯合報2013.12.12.

有同學對我說,你又不是同志,幹嘛管閒事,你這樣表態,反多元成家的人會不喜歡你,不要為不關你的事而得罪人.........
我在咖啡館裡呆呆地坐著,苦惱這回名人堂的專欄要寫什麼題目,不是沒題目可寫,而是不知如何選擇,食安的問題依然層出不窮,若寫此理所當然,而且文章發表後,大概不會在網路上看到罵我的貼文,台灣誰會反對捍衛食品安全呢?
但我一直遲遲未動筆,因我內心被另一個主題強烈牽動,自從十一月卅日台北凱道上出現了反多元成家方案的抗議後,我就一直在思索整件事,我也知道選擇這個爭議性的題目,勢必要面對許多公開或不公開的指責,誰愛討罵挨呢?
當我正思前想後,遲疑無法下筆時,我前面的咖啡卡座來了一對男女,突然談起和多元成家方案相關的各種新聞,他們的談話吸引了我,我忍不住專心地聽他們在說什麼,有將近一小時之久,我竟然就像在上課般聽著我看不到身影但話語十分清晰的兩個年輕人的討論,隱身在卡座後方的我,在筆記本上逐條摘記下了這一對年紀或可以做我兒女的年輕人的思想。
一、反對多元成家方案的人當然有資格上街頭表示意見,因為是多元社會、多元價值,就算不贊同你的言論,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二、護家盟的成員表示反對多元成家是為了守護下一代的幸福,但如果他們的下一代是同志呢?他們的下一代想結婚,卻因上一代的反對而無法成婚會幸福嗎?
三、人們可以個人主觀不接受或不贊成同志平權,但無權剝奪他人結婚的公民權,就像投票一樣,以前女人、黑人也曾不准投票,公民社會中的公民權必須一視同仁。
四、法律不等於道德或倫理,法律是用來保障每一個人的,不能排除少數人。
五、信徒不能因為宗教團體的主張而反對別人要求法律權利,因為法律不應限制宗教,宗教也不能限制法律。
六、什麼是一夫一妻的家庭價值?只有在一夫一妻的家庭下長大的小孩才幸福嗎?喪父或喪母的家庭、離婚的家庭、改嫁的家庭、未婚的單親家庭、隔代撫養的家庭呢?就一定比不上在家暴迫害下成長的一夫一妻家庭嗎?
七、為什麼生小孩是結婚或成家的必要目的呢?法律會禁止天生不孕症的人結婚嗎?結婚不等於生小孩。
八、贊成同志家庭,怎麼會和性解放有關呢?想要性解放的人幹嘛要成家呢?
九、有同學對我說,你又不是同志,幹嘛管閒事,你這樣表態,反多元成家的人會不喜歡你,不要為不關你的事而得罪人,但我的家庭、父母從小就教我要思考,要有社會正義感,雖然我有時覺得有正義感是件很累的事,我覺得世界上的好人比較多,但有正義感的人比較少,但我還是相信有正義感是件好事。(我幾乎想從卡座後站起來擁抱正在說話的年輕女孩,你是幸福的,今天你們不管贊成或反對多元成家,都可以上凱道,社會可以對話,公開表示意見甚至吵架都是好事,我想到自己廿歲時曾經在咖啡館裡,看著美麗島大審的報紙而停止不了淚水)。
卅多年過去了,台灣社會改變了很多,常常在社會面臨改變時,我們會覺得太快,但事過境遷後,回憶社會的變遷才會覺得太慢,太慢不纏足、不立貞節牌坊、給婦女投票權、讓黑白人士同坐公車,住同社區、廢除萬年國代、開放黨禁、報禁、總統直選等等,社會的變遷、文明的進化、公民社會的平權是一條漫長的路,有一天,多元成家方案一定會通過,為什麼社會要拖延人民的公民權與幸福生活的選擇呢?
(作者為南村落總監、生活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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