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6日 星期六

親子天下》洪蘭:錯誤的處罰會毀了學生 中時電子報 2013-07-05

老師規定:上課說話、作業未交、訂正錯誤,都要罰抄課本,該抄未抄則加倍罰。他的孩子積欠了二十篇課文,起初不敢講,等到滾雪球無法收拾時,才說出來。

教育的目的是使孩子學習,因此懲罰要符合學習目的。當孩子上學只是在想辦法不犯錯時,他不是在學習,他是在應付。我們固然要教孩子不要犯錯,我們其實更在意如何教他做自己。
獎懲是個有效的行為塑造方式,當獎懲得當時,將士用命;不當時,眾叛親離。
諸葛亮能輔佐劉備三分天下,就是他能堅持「賞不遺遠,罰不阿近,爵不可以無功取,刑不可以貴勢免。」
但是獎罰的拿捏很難,因為每個人的個性不同,對甲合適的,對乙未必,如何使它表面上看起來公平,實質上又能兼顧到個別差異,真是個難題。
最近有家長問:老師用罰抄課文方式來懲罰,合適嗎?
原來他兒子的老師規定:上課說話、作業未交、訂正錯誤,都要罰抄課本,該抄未抄則加倍罰。他的孩子積欠了二十篇課文,起初不敢講,等到滾雪球無法收拾時,才說出來。
他說,孩子每天上學都很害怕犯錯,但愈是怕犯錯就愈會犯錯,結果孩子在課堂上什麼都沒學到,因為所有的精神都放在如何避免處罰上。
他感嘆的說:不是孩子不想做好,而是課業這麼多(國、數、社……)每樣功課必需都完美才不會被罰,孩子又不肯讓他去和老師講,害怕溝通不良會更遭殃。現在孩子整天裝病逃學,他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這封信令我難過,因為我們常處罰跟不上進度的孩子,其實學習的快慢有時不是孩子可以自己控制的,要看他開竅的早晚,開竅晚的孩子會因考得不好而含淚過童年,這真是非常不公平的事。
教育應該是發展出孩子的獨特性,而不是用同一把尺去迫使他們都一樣。
這就像要求孩子一定要身高一百七十公分一樣的不公平,因為身長有基因上的關係,也有後天營養上的關係。
孩子若是家貧到連桌子都沒有,你又如何要求他和有家庭教師補習學生有同樣的表現呢?我就曾遇見一個因家中無電,晚上不能做功課而挨打的孩子。
所以因學習慢、分數低而挨打是第一不公平。
對一個已經對學習充滿挫折的學生來說,老師一點點的鼓勵可以帶來意想不到的結果。服裝設計師吳季剛的媽媽說,吳季剛初去加拿大念書時,英文生字常拼錯,但是只要不太離譜,老師會放他一馬,叫他再加油。老師的溫馨鼓勵讓他克服了閱讀障礙,成就了他今天的事業。
至於行為上的犯錯,千百年來,「心悅誠服」是改變行為唯一的方式,孔子不是說要循循善誘嗎?愈打是愈叛逆的。
教育的目的是使孩子學習,因此懲罰要符合學習目的。孩子數學考不好,老師要找出他考不好的原因,而不是罰他去抄國語課文或跑操場,因為抄十遍課文或跑十圈操場,他的數學不會因此而好,只會因恐懼而更不好。這種懲罰失去了教育的目的。
當孩子上學只是在想辦法不犯錯時,他不是在學習,他是在應付,他會因此很不快樂。因為不快樂,他會更加逃避學校和學習,惡性循環下來,就中輟了。
我們固然要教孩子不要犯錯,我們其實更在意如何教他做自己。懲罰會使學生失去學習最重要的因素——動機,師長們不可不慎。(本文作者為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 洪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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