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4日 星期一

胡晴舫/竊聽風暴 聯合報2013.06.24

美國人史諾登揭露美國政府為蒐集反恐情報而監控網路,竊聽公民,因為很多重要網線經過美國,因此也就相當於美國在監聽全球,引發歐洲等國關切。美國總統歐巴馬上電視替政策辯護,民調降到史上最低點,比小布希總統更低。這兩天又爆出美國政府也使用無人航空機監視國土活動。

史諾登強調隱私自由的不可撼動,他的女友卻用網路記錄私生活,包括公布自己跳鋼管舞的照片。有論者因此不理解新世代的邏輯,如果你上網貼文,暴露自己,為何指控別人觀看。再者,這個世上早已儲存了規模難以想像的資訊,存放在電話公司、網站、銀行等機構的伺服器裡,當你使用他們的服務,你難道不理解你已經進入了公共領域,就像混進大街一樣。
廿年前,你打電話給朋友,留話在他家裡的答錄機,只有他會聽見,而且留在一卷獨一無二的錄音帶上,錄音帶不小心洗掉了就洗掉了。今日,你留言在朋友的語音信箱,即使他按鍵刪除,電話公司依然有辦法恢復原始留言。不過上個月研究報告才公布,臉書按讚就能洩漏你的膚色、宗教、性傾向與文化認同,甚至讓研究人員推算出你父母是否離異、你是否酗酒、你是否投票等等。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在新的電信時代,真正的隱私就像早已絕種的動物,只能從上世紀的百科叢書去找。
況且,支持政府監控的論者強調,為了公共安全,為了阻止恐怖行動,避免不了蒐集情報。因為好人不這麼做,壞人就會得逞。而「我們」是好人,「我們」自有分寸。這句話恐怕便是重點。網路發明之後,電信科技發達,世上已經累積了高達雲端的大量資訊,現正在外頭漂浮,就像核能,掉到好人手中能做好事,落到壞人手中便是災難。問題是,如何判定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誰來判定?一個人的生活思想變成了一堆數據,僅讓研究人員找出我們即將犯罪的可能性?
去年澳洲傳媒大亨梅鐸的新聞集團爆出電話竊聽風暴,許多好萊塢名流包括休葛蘭均深受其害,紛紛出面聲援控訴,英國世界新聞報因之關門,總編輯遭司法起訴。梅鐸的事業體對私人進行竊聽,全部人都直覺不對,換作美國政府,此事竟變得道德模糊了。但,其實,正因為政府來做這件事,更容易讓人忐忑不安。
政府與民間企業、個人之間最大的不同之處便在暴力的合法性。出自公民的集體同意,自願放棄部分自由,讓政府代替所有人管理社會,非逼不得已時(也就是所謂的維護社會秩序),使用適當暴力。若路人甲無端打了路人乙,大家都會譴責路人甲。可是,警察打了路人乙,所有人會想先了解路人乙究竟犯了什麼錯,導致警察出手。政府不是一般社會角色,這是為何政府擁有武裝部隊與警察,而不是私人;只有政府才能發動戰爭,而不是個人。這也是為何即使是善良公民也應防止政府無限擴大職權,像是以社會安全之名,過度侵入公民私領域,進而濫用暴力,剝奪個體的自由。
柏林圍牆傾倒之前,東歐國家透過監控公民活動,建立了龐大的資料庫,隨時想對付誰,便抽出她的檔案,當作證據,從而正當使用國家暴力對付個體。史諾登或許天真,吹哨子的方法過於輕率,卻提出了我們這個時代遲早要面對的大哉問:我們每分每秒都不經思索、無法停止地打電話、推特、寄電郵、網上交易,這條由每一個人匯流而成的數據大河,究竟要流向何方?
(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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