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

我見我思-我為何沒有幫她 謝錦芳 中國時報 2013-04-18

四年前,台中神岡發生一家四口燒炭自殺的慘劇,由於爸爸入獄,家中失去經濟來源,三個月未付房租,媽媽帶著三個孩子走上絕路。住在附近的陳建業協助處理後事;當時的他非常自責,哭了三天,不停地問自己:「發生這樣的慘事,我為什麼沒有早一點知道,為何沒有幫她?」


家住神岡的陳建業,從事裝潢業,投入食物銀行已十多年。他回憶,金融海嘯後,一名年近五十歲的男子投資雷曼兄弟連動債血本無歸,且失業,加上家中老母長年洗腎、弟弟罹患精神病,連續且突然的打擊讓這位男子的人生陷入低潮;幸而在陳建業的鼓勵下,這位男子考上普考,獲得安穩工作;目前在食物銀行擔任志工,希望能夠幫助更多的人。

別小看食物的力量,投入食物銀行十多年的陳建業指出,「一份食物可以幫助一個家庭,避免走上絕路。」他強調,此外,許多燒炭自殺的家庭,不知道求助的管道,無法獲得及時援助;有些則是即使向主管機關申請援助或救濟,但因為資格條件不符被排除在外,因此在現行《社會救助法》之外,有必要另訂定《食物銀行法》。

在台灣,因經濟困頓而走上絕路的個案,層出不窮;諷刺的是,依台灣全民食物銀行協會統計,國人每年浪費的食物高達二七五萬噸,其中,有些是賣場、餐廳的庫存或快過期食物,有些是產地生產過剩農產品。許多大企業、賣場或超市擔心法律責任或影響聲譽,不敢把快到期的食物或生活用品捐贈給食物銀行,成為民間推廣食物銀行最大阻礙。

多位從事民間食物銀行的負責人,日前在一場公聽會中異口同聲呼籲,政府應訂定食物銀行專法,讓有心捐贈物資的企業,若非出於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可以免責;其次,成立全國食物銀行網路平台,發揮物資調節功能,將物資過剩的縣市透過網路緊急供應貧窮縣市,既可避免浪費,也即時幫助急難的民眾;更重要的是,有了專法,賦予民間食物銀行公信力,讓被排除在《社會救助法》之外的邊緣戶多了一個求助管道。

遺憾的是,第一線推動食物銀行工作者的心聲,官員好像沒有聽見。內政部最近打算修正《社會救助法》應急,次長蕭家淇日昨表示,「推動食物銀行,修法比立專法快。」對此,一位食物銀行負責人表示,「如果政府有心推動,在朝野立委支持下,其實不必擔心專法會過不了關。」或許,面對防不勝防的燒炭自殺慘案,官員最該捫心自問:「為何我沒有幫他(她)?」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