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8日 星期六

陳力俊校長的公開信 「自由與尊重」


 
今年適逢清華永久校長梅貽琦先生逝世五十周年,學校舉辦一系列活動,希望弘揚梅校長教育理念、道德文章;梅校長特別注重通識,認為通識為「一般生活之準備也」,所以「通識為本,而專識為末」,「不只潤身而止,亦所以自通於人也」。梅校長在軍閥特務橫行時代,全力衛護學生,在自由民主時代,國人已享有充分自由,必然希望學生謹守「自強不息,厚德載物」校訓;厚德一解是厚重的德行,尊重別人是最基本的道理,也期待清華學生能實踐力行。我們在學校常強調,先做人再做公民再士農工商,就是這個道理。

日前本校學生於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備詢時,站上備詢台以「偽善」「說謊」指責別人,學校看到平面及電子媒體報導後,認為不妥;清華強調自由校風,但也謹守人與人間互動的尊重,這是清華人應有的自律表現,我們樂見學生勇於關懷社會,參與公共事務,但以不妥的言詞對待任何人有失對人的基本尊重,亦恐為社會負面示範,故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希望導正視聽。

聲明稿發布以來,學校接到各界、教師與同學們各種不同的意見反應,今(7)日本人也與關心本議題的教師與同學們進行對話,表達清華校園內向來包容多元意見的文化。學生和校方在不同議題上,可以就不同意見作理性溝通並積極對話。在整個過程中欣見清華學子以理性態度及方式進行訴求,並主動建議校方應建立溝通管道。學校必將儘速回應同學的意見,除開設公共議題、社會運動等相關領域通識課程外,也將更暢通同學參與公共議題的空間,使我們的學生在言說與論辯能力的養成,在生活中有實踐和學習的機會。

至於本事件在議題討論中,有人認為學校不應出面道歉。在此特別澄清,學校聲明僅是就校方立場,明告社會,清華尊重學生的意見

表達,自始從未代表該生道歉;部份學生認為他們要爭取自由批判的權利,如果仔細看聲明稿,只是不認同以不妥言詞指責任何人,而對於個人理念、訴求都尊重自由闡述,惟不可違背基本做人道理,如果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據理力爭,就可以對人不尊重,將不會有理性討論空間,比較適當的是,先瞭解複雜問題的多面向,客觀的分析,保留對話的彈性空間,共同謀求解決之道;再度強調,學校並不曾對學生訴求有所評論,更談不上限制自由言論,學校的態度是肯定學生能作批判性思考。

我們都知道學生在學習階段應給予適當空間,學校也一向充分尊重言論自由,並鼓勵學生以各種方式參與關懷社會與關心公共議題活動;但如果身為本校學生,在公眾場合有不合宜的舉止,學校基於社會責任有義務作必要的澄清,以讓同學養成正確的價值觀;身為高等教育知識份子的清華人,在社會的高度期許下,更應重視自我責任,勇於關懷社會並展現公民素養。

在此事件中,本校學生以具體行動關懷社會公共議題,所展現的熱忱與實踐力,值得肯定。期許未來有更多青年學子投入,發揮清華對社會的正面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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