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安寧療護 積極、尊嚴的作為 賴允亮 中國時報 2012-12-24

安寧療護強調且支持自然死,上周十二月十日於立法院初審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草案》,內容釐清了安寧緩和醫療、心肺復甦術等定義,並且簡化事後撤除或終止心肺復甦術的程序。基本上,這是從制度面上來保障人人尋求善終/自然死的權利。

自然死的名詞最早源於美國加州於一九七六年通過「自然死法案」(Natural Death Act),即按病人的自主意願,不使用維生醫療方式來拖延不可治癒的病人之瀕死階段,而讓病人因疾病過程自然死亡。

安寧療護反對安樂死。安樂死是以特定方式刻意結束病患生命。若非使用此特定方法,該病患將可預期能存活。因此,「安樂死」是刻意致人於死的手段,讓不會死亡的人提早結束生命。

英國天空電視台曾在二○○六年播出一段大學教授Craig Ewert安樂死的紀錄片,引起極大反應。在我醫學院的課程中,也播放部分片段讓學生討論。片中主角說道,他不讓兩個孩子來到病榻前,因為擔心見到他們,自己內心會更加痛苦。接著,他關掉呼吸器、分了多次困難地喝下足以致命的巴比妥鹽。這樣的過程是否真的安樂?自己與家人有所平安嗎?

安寧療護所關注的不只是死亡那一刻所做的選擇,而是將時間往前推至當面臨「威脅生命的疾病」時,透過預防及緩解來改善生活品質的方式,並要早期辨認、完善評估並以全人(身心靈)方式去治療疼痛及其他問題。這也是世界衛生組織對安寧緩和醫療所下的定義。因此,早在奮力治療疾病的同時,也積極做好症狀處理、維持生活品質。安寧療護並不是放棄治療,而是選擇最適當的治療、最理想的照顧,而且拒絕無效醫療。

預立醫療自主計畫(Advance Care Planning)便是將安寧療護的精神做了完整的詮釋。與家人公開討論自己想要或不要的照護方式,表達自己對於生命的態度和醫療的選擇,這是全人與全程的討論,需全家共同的參與。在生命的關鍵時刻,能夠減少病人本身與家人不必要的受苦與折磨,更非「要不要插」、「要不要救」的是非題。

安寧療護,是積極地、拚全力地維持尊嚴與照顧到最後一刻!強調在整個過程,能夠與家人「道謝、道歉、道愛、道別」,而心靈有所平安。這才符合了華人文化「善生善終」的精神,更是一項生命教育的功課!(作者為安寧緩和醫學與放射腫瘤專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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